您当前的位置:镇江网首页 >> 分类信息首页 >> 便民生活 >> 办事指南 >> 房产土地[五]

房产土地[五]

信息来源于:镇江在线 发布时间:2006/1/10
办理事项名称:个人房产抵押登记
  办理部门:镇江市房屋产权监理处
  办理地址:镇江市中山东路170号三楼
  岗位负责人:孔剑
  办理时限:自受理登记起3个工作日办结
  办理材料:①抵押登记申请表
  ②抵押登记保证书
  ③房屋所有权证(含房屋共有权证)
  ④借(贷)款合同或其他合同
  ⑤房产抵押合同或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
  ⑥申请人(共同申请人)身份证件
  办理对象:公民
  办理依据:建设部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》
  办理收费:住宅按每套80元收取;非住宅按不超过非住宅登记费标准的60收取。
  收费依据:镇价房[2002]218号、镇财综[2002]47号《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;
  办理流程:申请填表→受理登记→审核→缮证→交纳费用→权证注记→领取他项权证
  咨询电话:05115890678
  咨询单位:镇江市房屋产权监理处
电话:15523012664 传真:15523012664 邮箱:627527792#qq.com
地址:重庆市秀山县 邮编:409900
Copyright © 2004-2024 北京城市联盟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  技术支持:城市联盟
京ICP证B2-20190844号  京ICP备09021873号 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