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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土地[四]

信息来源于:镇江在线 发布时间:2006/1/10
办理事项名称:房屋权属变更登记
  办理部门:镇江市房屋产权监理处
  办理地址:镇江市中山东路170号三楼
  岗位负责人:孔剑
  办理时限:自受理登记起10个工作日办结
  办理材料:①房屋所有权证
  ②权利人变更名称变更或房屋状况变化的相关证明
  办理对象:公民或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
  办理依据:建设部《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》
  办理收费:①测绘费:住房按1.50元/平方米;非住房按2.50元/平方米收取;
  ②登记费:住房按套计收,每套80元;非住房按宗定额收取,以一独立产权人申请房屋为一宗,其房屋超过5幢的,每5幢计为一宗,具体标准为:1、建筑面积100平方米(含100平方米)及其以下,每宗200元;2、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至500平方米(含500平方米),每宗400元;3、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至1000平方米(含1000平方米),每宗600元;4、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至2000平方米(含2000平方米),每宗1000元;5、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至5000平方米(含5000平方米),每宗1500元;6、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至10000平方米(含10000平方米),每宗2000元;7、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至20000平方米(含20000平方米),每宗4000元;8、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,每宗10000元。
  ③工本费:核发一本房屋所有权证书免收工本费;核发一本以上房屋所(共)有权证书时,每增加一本证书收取工本费10元。
  收费依据:①镇价房[2002]217号《关于房产测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;
  ②镇价房[2002]218号、镇财综[2002]47号《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;
  办理流程:查勘配图→申请填表→受理登记→审核→缮证→交纳费用→领证
  咨询电话:05115890678
  咨询单位:镇江市房屋产权监理处

电话:15523012664 传真:15523012664 邮箱:627527792#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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