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镇江网首页 >> 分类信息首页 >> 便民生活 >> 办事指南 >> 消费者权益保护[二]

消费者权益保护[二]

信息来源于:镇江在线 发布时间:2006/1/10
答:消费者在投诉过程中所花费的路途费、误工费由谁负担,这要看消费者所受损害的轻重虚实及经营者是否构成侵权行为。经营者构成侵权行为,并给消费者带来损害的,在投诉过程中消费者所花费的路途费、误工费应由经营者负责酌情负担。

电话:15523012664 传真:15523012664 邮箱:627527792#qq.com
地址:重庆市秀山县 邮编:409900
Copyright © 2004-2024 北京城市联盟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  技术支持:城市联盟
京ICP证B2-20190844号  京ICP备09021873号 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